109學年下學期長期租借申請開始,請準備好相關文件,於申請時間內送至本校體育室場地組,上學期已有租用的場地時段將有優先使用權,若同時段有超過2個單位申請相同場地時段者,依規定抽籤決定,未抽到者再請選擇其他時段。
申請時間:110年1月1日~110年1月15日(逾期將不予受理)。
場地長期租用時間:110年2月1日至110年7月31日。
申請文件與方式:文件內容請加註借用日期或不借用日期、借用次數、自行計算總額等,借用韻律教室者,若109年11月~110年1月期間不使用空調也請註明。
校外單位:請備公文、活動企劃書與運動場地借用計劃書送體育室場地組;
校內單位:請填寫運動場地借用計劃書
P.S. 有任何問題可來電體育室場地組#51025詢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