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立陽明交通大學體育室徵約用行政專員(救生員)一名
- 職稱:行政專員
- 工作項目:
(一)游泳池救生管理工作。
(二)游泳池清潔打掃工作。
(三)游泳池設備、水質維護管理工作。
(四)其他交辦事項。
- 公告期間:自110年11月4日至110年12月03日止
- 僱用期間:自奉核可後實際報到日起。
- 待遇:暫依原國立交通大學約用人員報酬支給表及約用標準表規定(學士學歷35,155元/月起薪;碩士學歷39,455元/月起薪,相關工作年資另依本校規定辦理提敘)。
- 資格條件:
- (一) 學歷:大學(以上)畢業
- (二) 專長、相關證照或經歷:
- 具游泳技能,持有有效合格之體育署核發靜水救生員證。
- 了解游泳池硬體設備操作。
- 具備水質維護知識。
- 熟悉電腦文書處理。
- 能獨立作業,且具良好之溝通協調能力。
- 具服務熱忱且能配合加班者。
- 具急救相關證照尤佳。
- 有運動場館維護之經驗者尤佳。
- 消極資格條件:
- (一) 不得與本校校長、擬進用之單位主管或計畫項下執行單位主管等具配偶或三親等以內之血親、姻親關係。
- (二) 無性別平等教育法第27-1條不得聘任、任用、進用或運用之情形:
- 有性侵害行為,或有情節重大之性騷擾或性霸凌行為。
- 有性騷擾或性霸凌行為,非屬情節重大,而有必要予以解聘、免職、終止契約關係或終止運用關係,並經審酌案件情節,議決一年至四年不得聘任、任用、進用或運用。
(三) 不具在學身分(在職專班除外)。
- 上班時間:依本校相關規定及體育室人力調配之安排。
- 上班地點:光復校區
- 其他:試用期3個月,試用期滿成績及格者,予以正式僱用;成績不及格者,停止僱用。
- 應徵方式:應徵者請備妥下列資料,並註明應徵職稱,於110年12月03日前Email至電子郵件:lyt@nycu.edu.tw或郵寄至「300新竹市大學路1001號國立陽明交通大學體育室呂小姐收」(郵寄以郵戳為憑)。
- (一) 最高學(經)歷。
- (二) 證照專長等證明文件影本。
- (三) 個人自傳、履歷表(含近照、聯絡電話、Email)。
※合則約談,如資格不符或未獲錄取時,恕不退件或另行通知。
- 如經通知面試須切結確實無性別平等教育法第27-1條所訂不得聘任、任用、進用或運用之情事。
- 錄取人員應切結同意於在職期間內提供學校及主管教育行政機關辦理蒐集查詢、處理及利用個人資料,並同意法務部、警政機關及各級主管教育行政機關提供相關資訊。
- 洽詢:若有任何問題,請電洽(03)5712121轉51033呂小姐。
- 備註:
- (一) 正取1名,備取2名,候補期間為三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 (二) 本次甄選結果如無適當人員,得予從缺。